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新华发行集团 |发布时间:2008-09-27 00:00:00

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管金融机构党委、试点单位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现将《福建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根据省委《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方案,并于2008年10月中旬之前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福建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和部署,我省参加第一批深入学>-j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省级机关和省直属事业单位,自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基本完成。为切实搞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搞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在全党深入学>-j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准确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引全党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全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省党政机关;省人大、政协机关,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管金融机构;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直机关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

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税务、海关等垂直管理部门的下属机构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其学习实践活动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助。

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担负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任务。这些单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水平如何,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海西先行的能力如何,将关系到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进程。对此,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同时,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是全省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搞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对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如何,将关系到全省学习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化对搞好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首先要认真做好思想、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单位的具体目标,防止把目标定得过低或过高。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主题,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作为活动的实践载体,也就是把“海西应先行”作为实践载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可征求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思想发动要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注意克服可能出现的厌倦心理和畏难情绪,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着重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9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学习培训。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总结我国、我省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践成果和有益经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到基层单位作学习报告。要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

(2)深入调研。省级领导按照分工,运用好“四个专题”调研检查成果,着重围绕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持续推进海西战略、落实“四求先行’’举措和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开展调研。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职能特点,着重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海西先行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调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带队开展调研,带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带头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进行调研成果交流。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四求先行”大讨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四求先行”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着力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确立科学发展、海西先行理念上下功夫,在形成科学发展、海西先行共识上下功夫。要通过大讨论,不断深化学习效果,找准突出问题,激发改革创新活力,着力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在科学发展、海西先行上的模糊认识,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海西先行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形成新共识,着力解决“什么是先行、要不要先行、能不能先行、怎样先行的问题。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这一阶段是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的关键阶段,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主题来进行。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进行自我检查,做好充分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上级纪委、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派人列席,提前介入,加强指导。要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开展“四求先行”大讨论、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升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主要思路以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和理清科学发展、海西先行思路这个重点,避免写成一般的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委(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

(3)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要重视吸收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参加评议,体现参评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参加评议人员可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2月上旬)。这一阶段是出成果、见实效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切实取得在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应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要围绕科学发展、海西先行,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要围绕制定、落实整改落实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在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在着重提升和完善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思路、重大措施等问题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侧重解决政策层面和职能范围的突出问题,下大力解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不能把解决这类问题简单理解为改善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对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问题,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解决问题要防止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3)完善体制机制。从促进科学发展、海西先行的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在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制定建设海西两个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提升和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十大举措"和“九大支撑体系”,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反腐倡廉机制等。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就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作出安排。在着重建立健全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着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海西先行要求的规章制度。要从活动一开始就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对于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建议。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满意度。

要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范围,使之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规模适中,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不作统一转段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衔接,坚持进度服务质量,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保证整个活动的高质量。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和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省委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当好参谋。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强对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

鼓励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层面、不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和特点,进一步将“海西应先行”实践载体具体化,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式方法可因地制宜作出安排,鼓励大胆探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注意发挥专家的作用。学习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要精心谋划,作出安排。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在实践“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尊重宣传规律,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掌握节奏,注重效果。

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当前,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等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同总结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海西先行的典型经验,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相结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各民主党派省领导机关中的中共党员,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原则上比照内设机构,同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参与活动,共同学习,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习实践活动献计献策,但不提严格、具体的要求。

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要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活动。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为了给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积累经验,在抓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确定泉州市、惠安县、洛江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师范大学等单位进行学习实践活动试点。

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组建情况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